四川都钢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清洁生产审核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和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以及《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是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成环发〔2023〕21号)文件的要求,四川都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。现将本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基本信息予以公示,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。
一、企业基本情况
企业名称:四川都钢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法人代表:周志杭
企业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团结路78号
二、审核前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
企业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气、废水、噪声、固体废物。
1、废气
炼钢车间电弧炉烟气治理按照排放改造技术路线进行选择,采用电弧炉炉内排烟(一次烟气)+密闭罩(二次烟气)+屋顶罩(三次烟气)的捕集方式,其中,炉内排烟采用烟气急冷+高效袋式除尘技术,在各产尘点均设置了移动罩进行烟气捕集+高效袋式除尘技术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净化后由排气筒排放,废气中的颗粒物、二噁英的排放浓度符合《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4-2012》
轧钢车间采用连铸坯直接轧制技术、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天然气清洁燃烧。废气经排气筒排放,废气中的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符合《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5-2012》
2、废水
企业废水主要有设备冷却水、连铸机结晶冷却水、连铸坯二次冷却水、轧钢直接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。生产废水都经冷却塔+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,不外排。生活废水沉淀后经地下管道排向蒲阳污水处理厂,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蒲阳河。
3、噪音
公司厂界噪声均符合GB12348-2008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。
4、固体废物
本企业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。一般固废有钢渣、氧化铁皮,外售综合利用。危险废物有除尘灰、废矿物油,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置。
三、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
公司修订《四川都钢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,并于2022年12月21日通过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备案。公司成立应急领导小组,针对厂区内各类风险事故制定应对机制,并定期进行培训及风险事故演练。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时间
请您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,将您的意见以写信、电话、传真、电邮、会面等方式及时反映给企业。
企业名称:四川都钢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企业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团结路78号
联系人:周文扬 联系电话:17708109118